市教育局着手做好 2016 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2016-03-03 教育局点我马上听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完善综合考核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发展,宣威市教育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2016 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一、加强领导。年度综合考核是一项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和教育发展稳定。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每组5 至 9 人的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职工代表(民主推荐产生)不少于考核小组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把握政策。综合考核工作必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一是年度履职考核。要始终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严格对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基本标准进行考核。二是绩效工资考核。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始终坚持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六项原则:1.向农村、向班主任、向一线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职工人员倾斜原则,2.先考核后分配原则,3.注重实绩、效益优先原则,4.公开、公正、群众认可原则,5.结合校情、一校一策原则,6.统分结合、分级负责原则。三是,职务竞聘考核(含岗位等级竞聘)。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职务竞聘方。

        三、组织实施。一是制定方案。各学校、机关各事业单位要制定规范的综合考核方案,方案要公平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细致周密,既要科学又要便于操作。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机关各事业单位的 2016 年度综合考核方案经过考核领导小组修改完善,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修改完善通过,4月底前报教育局批准、备案。二是严格程序。市直学校、初级中学、机关事业单位要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在本校(单位)公示;中心学校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票决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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