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宜通知
一、办理时间、地点
1.时间: 7月15日—31日 收集资料、接受咨询
8月1日—8月31日 签订合同、集中办理
9月1日—9月30日 零星办理、接受咨询
注意:非特殊情况双休日正常休息
2.地点:借款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中心学校(原教办)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范围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2.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宣威市;
3.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办理:
(1)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建档立卡户证明,宣威市扶贫办公章);
(2)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上面指出本人属于低保家庭);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上注明该生属于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孤儿提供孤儿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家庭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烈士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特指父母一方死亡,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7)遭受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情况调查表);
(6)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需提供医院证明,重大疾病按照国家认定的大病确定);
5.经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家庭贫困学生,给予办理。
(二)贷款额度: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只能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额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只能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额确定。
(三)贷款期限:在校剩余年限+13年,最长不超20年,最短不低于5年。
(四)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为宣威市,年纪在25-60岁之间。
三、申请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首贷学生
1网上注册、申请后导出、打印并签字、经户口所在的民政部门认定的申请表(原件一份,已经做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要做资格审查)
2.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审查原件,复印件1份)
3.录取通知书(新生)或学生证(在校学生)(审查原件,复印件1份)
4.入学需知(新生)(审查原件,确定贷款金额)
5.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册(审查原件)
6.高等学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已经做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要提供)
7.特殊情况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续贷学生
1.网上申请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需签字(原件一份)
2.借款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审查原件)
四、办理流程
1.学生在线申请: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要求进行合同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资格审查: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认证(续贷学生及已做预申请的学生不需要做资格审查)
3.提交申请: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中心学校提交贷款申请。
4.签订合同:首次贷款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学生只要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到场就可以签订合同。
5.回执录入:学生本人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道,提请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前未录入回执的,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6.贷款发放:每年11月15日左右,国家开发银行会把助学贷款打到高校账户上面,高校扣除学费、住宿费后,如有剩余,会发剩余资金打到学生贷款合同的支付宝上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学生每年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两次,做续贷申明,高校审核通过后,下年才能续贷。
2.如忘记在线服务系统密码:自己找回;拨打国开行电话95593重置;携带身份证原件来宣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
3.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变更,自己登陆系统更改,学制、姓名、身份证号码变动请来宣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更改。
4.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之后利息自己支付,可以通过合同上面的支付宝还款,也可以通过POS机还款,提前还款可以随时还款。
5.宣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74-7131700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相关阅读
- 全部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