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6-12-21 教育局点我马上听

近日,宣威市出台了《宣威市贯彻云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乡村教师师德建设。坚持开展师德师风考核,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乡村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和教师资格认定注册的重要内容,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是创新乡村教师培养模式。建立教师培养质量评估制度,整合教研师训资源,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依托省内外高校开展民汉双语教师培训,在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探索建立定向或委托培养“民汉双语”幼儿教师机制。

三是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招聘教师优先保障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需求;鼓励市直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自愿到乡村学校任教;安排城区教师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对口支教,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教师按1:1的比例到对应城区学校顶岗置换。

四是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根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小及教学点倾斜,按照不低于人均每月500元的标准,分档次确定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加快实施乡村教师住房保障工作。

五是深化乡村教师管理改革。优化编制结构,强化编制管理,优先保障乡村学校需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实际的职称评价标准,规范乡村教师职称评聘条件;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和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六是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建立乡村教师培训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推广完善“强弱携手”、“教育发展协作区”等模式,优先安排乡村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培养项目,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和校(园)长进行不少于360学时的专业化培训。

七是完善乡村教师激励机制。建立师德、能力、业绩、贡献并重的乡村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将“教得好”作为乡村教师调配、表彰的重要指标;从2016年开始,市人民政府每2年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35年以上的乡村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曲靖市、宣威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对乡村教师予以倾斜,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予以倾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教育局:何龙先)

编辑:Mr先生 审核:system

说点什么吧
  • 全部评论(0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技术支持:瑞希云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投稿须知 |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