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教育局突出课堂实效强化推门听课

2015-12-01 教育局点我马上听

课堂是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主阵地,是教育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为深入实施推门听课制度,进一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及教师落实教学常规、深化课程和课堂改革、狠抓课堂教学、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坚持走教育内涵发展之路,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水平,近日,宣威市教育局制订出台《宣威市教育系统开展推门听课工作实施方案》。推门听课坚持内涵性、促进性、尊重性、有效性、公正性五项原则,分为领导指导性听课、教研监测性听课、教学诊断性听课、教学管理考核性听课四类。第一类:领导指导性听课。用于各级领导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了解掌握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实情,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第二类:教研监测性听课。用于围绕教研主题、课改实施要求,及时、有效掌握教学教研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第三类:教学诊断性听课。用于上级教研部门根据相关课题,对某学科、某主题进行诊断性的听课,与一线教师进行有效沟通和互动,促进解决教育教学现实困难和问题。第四类:教学管理考核性听课。用作各级教研、师训以及学校教学管理部门,为增强教学管理的有效性、监控性,对各学科教师普遍实行管理考核性听课,听课的结果纳入对学校、对教师的考核运用。

明确听课任务。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每年听课2节,其他党委成员每年听课4节。市教科所专职教研员、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乡(镇、街道)中心学校专职教研员,各中学校长、副校长每年听课不少于40节。信息中心人员,编制在教科所的其他人员,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各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每年听课不少于20节。

加强考核管理。由教科所印制听课本,统一下发相关人员,使用统一听课本和课堂教学评价表进行听课,相关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填写和评价反馈。听课实行半年度检查制,每学期结束后由教科所将听课完成任务统计上报局领导,适时进行通报。其中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专职教学监督人员教学管理考核听课情况作为对教师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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