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部署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2015-10-27 市教育局点我马上听
      为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指导和有效管理,促进宣威市民办教育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宣威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明确年检机构、范围和内容,严格年检工作步骤和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宣威市2015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
        明确年检机构和范围。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是主检机构,对辖区内所有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度办学资格和办学水平督导检查评估。凡2015年10月前经宣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均需参加年检。年检结果实行备案制。
        明确年检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工作实际情况,依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办学效益、安全工作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一是办学思想方面。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件;正确的阿办学思想或办学理念;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备案情况。二是办学条件方面。办学场地、校舍及设施设备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校舍的安全情况;图书及软件资料情况;教职工队伍基本情况。三是学校管理方面。办学主体(举办者)、学校董(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学校章程及执行情况,重点是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校长基本情况;教师基本情况,聘用教职工劳动合同签订及其他有关政策执行情况。四是教育教学方面。教学计划的制订、执行情况;课程开设及教材使用情况;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及管理情况。五是办学效益方面。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会计账簿、年度会计报告情况;收费管理及使用情况。六是安全工作方面。办学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消除情况;学校校舍等建筑物安全等级及使用情况;存在问题校舍隐患排除完善等情况。七是中央、省市民办教育补助资金方面。中央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情况;云南省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各受检民办教育机构须按照上述7项年检内容,认真准备资料(各项资料要真实、有效),做好迎接年检准备。
        严格年检工作步骤。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校自查。各民办教育机构按照年检内容要求,将本年度内取得的主要成绩、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学校与上年度相比较的发展变化情况写出自检报告。第二阶段:实地检查。各民办教育机构在自检自查中必须按规定到民政、卫生、发改等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年检。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组织对每一所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评估,进行综合年检,作出年检结论,最后由市教育局进行复检抽检。第三阶段:汇总年检情况,公告年检结果。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认真组织年检,并将年检结论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年检优秀、合格、不合格、停办、未参加年检、新审批的办学机构名单)及《宣威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统计表》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教育局教育股。
        严格年检工作要求。一是各中心学校依法对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年检,要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民办〔2014〕7号)要求,把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列为重点工作,对校舍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消防安全等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尤其是要重点检查校舍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由相关部门进行房屋鉴定,属于D级危房的,必须搬离,严禁在危房和简易房中办学;宛善幼儿接送交接制度,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对办学条件简陋、管理混乱、师资不合格、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甚至违规办学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限制招生;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民办学校,暂停当年招生,继续进行整改,次年仍不合格的,在进行财务清算后,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二是各中心学校要按照《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证非法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非法办学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对辖区内无证民办办学机构进行实地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清理整治。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组织评估,上报市教育局;对符合条件但仍存在问题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下发停办通知书,依法坚决给予取缔,积极稳妥安置好学生就学。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教民办〔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重点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排查,对存在较大问题,需要整治的民办幼儿园列出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切实整改到位。对整改无法落实或整改后仍然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办学。四是各中心学校要对每一所民办教育机构,按照评分标准严格考核打分,做到办学状况、量化分、等级相符。若年检结果与办学实际严重不相符合的,市教育局将责成中心学校重新组织年检,并写出深刻检讨。五是年检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奖励、资金扶持、社会评估和增加招生计划的重要参考依据。凡年检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年检、限期整改不合格的民办教育机构,不得继续招生和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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