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街道中心学校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贫困学生数据比对及学生资助工作安排
为确保“家庭贫困”(脱贫户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农村家庭残疾学生、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数据精准和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中心学校根据上级资助管理中心安排,结合板桥街道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际,对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贫困”学生数据比对及学生资助作如下安排:
一、工作任务
(一)“家庭贫困”学生数据采集工作
1、2023年春季学期基础数据采集。
2023年春季各种表册继续使用资助中心下发的表册。按资助中心下发的2023年3月14日最新数据库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联合核查比对,动态掌握“家庭贫困”学生数据。
2、纸质和电子档案的建立、管理(一表一册)。
各校(园)完成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贫困”学生数据的摸排、比对、核查工作后,建立贫困学生精准资助档案。
(二)电子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各校(园)在2023年春季学期数据核查后及时按照上学期表册录入电子信息,待上级资助中心通知后,及时维护和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二、完成时限
3月16日前,各校(园)根据国网学籍、上级资助中心下发的《2023年3月14日最新数据库》、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三方面联合全面核准本校在校学生信息(包括休学和复学学生),确定拟享受资助名单;
3月20日前,上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宣威市2023年春季学期贫困学生统计表》,按照表中内容填报本学期享受资助的学生人数。
3月24日前,由中心学校汇总《宣威市2023年春季学期贫困学生统计表》,上报上级资助管理中心,再由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协调资助经费核拨部门下达2023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
4月10日前,各校(园)公示拟享受资助人员名单;
4月15日前,公示无异议后,打印纸质核定表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后报中心学校审核,结果无误后把资助名册交中心学校财务室及时打款发放。
4月20日前,三级台账上报上级资助中心并严格要求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更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春季学期结束前,各校(园)建立纸质“一表一册”档案完成春季数据比对,完善更新各项电子档案,同步更新和维护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三、相关要求
(一)资助公示。各校(园)资助困难学生情况必须根据文件按程序规范认定和公示,要求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为公示说明、拟定受助学生花名册。
(二)数据核对。各校(园)要及时对在校学生进行核查比对,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家庭贫困”学生无错漏,并及时向中心学校提供享受资助学生名册。文图:付熙贤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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