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

2020-04-17 宣威教育点我马上听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市直学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结 合我市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校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 研判,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中职学校、普通中学非毕业 年级、小学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时间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 任,及时成立由中心学校、卫生院、派出所、市场监管等力量组成的 开学评估小组,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校一案”要求对区域内中小学 进行评估。市直学校由本校组成开学评估小组对本校进行评估。经评 估认为可以开学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宣威市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情况备案表》,并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成 PDF 文件于 4 月 18 日 17:00 前报市教体局备案。若不能参照以下开学 时间开学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市教体局提出暂 缓开学申请。为平稳有序开学,采取错时错峰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4 月 20 日 高二年级、中职三年级开学;

4 月 23 日 高一年级、中职一、二年级开学;

4 月 27 日 八年级、六年级开学;

4 月 30 日 七年级、四、五年级开学;

5 月 06 日 一、二、三年级开学。

(二)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培训机构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及市直 学校要按照“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既要落实好开学责任,也要落实 好疫情防控责任。

(二)做好开学报到工作。要明确告知家长如实报告学生健康、 旅居情况和健康风险等级判定的责任义务。认真做好门岗查验、体温 检测、师生健康筛查等工作。高风险和中风险人员、学生家长及其他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三)上好开学第一课。开学第一天,各乡(镇)人民政府、街 道办事处、市直学校要组织师生上好《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护》第一 课,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口罩。

(四)从严抓实校园防控。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市直学校要建立以家长、学校、疾控(卫生院)、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 校园防控网络,学校要指定疫情报告人,与疾控、医院 24 小时畅通联 系。要合理安排师生教学生活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聚集。要划定应急处置隔离区域。

1. 要做到早发现。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人员要注意发现 有发热和干咳、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同时,积极教育学生要主 动报告。

2. 要做到早隔离。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人员要迅速将有 症状的学生送往隔离区,由专人看护。学生和看护人员要立即戴好口 罩。

3. 要做到早报告。班主任、任课教师、宿管员等人员要及时报告 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或医院, 及时通知监护人,并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4. 要做好后续工作。学校要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和监护人做好诊 断、治疗及学生管理等有关工作。

5. 各校要积极与卫健副校长联系,充分发挥卫健副校长的在学校 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6. 联系家长为学生准备适量的口罩,督促学生上下学途中全程佩 戴口罩,做好必要个人防护。

(五)完善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疫情防 控“两方案”、“九制度”。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新冠肺炎 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师生考勤登记追踪制度》 《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 度》《通风消毒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一 日三检制度》。把每一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六)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各地各校要做好补课计划, 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协助学生同步参与学习,并做好心理疏导。

(七)外籍教师、外籍学生暂不通知返校。妥善做好外籍教师合 同聘任内的待遇落实等相关工作,做好线上教学等工作,妥善回应学 生合理关切,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其他事项

(一)为弥补受疫情影响的教学时间,各地各校可以通过优化教 学安排,适当调整节假日及暑假时间等方式完成教学任务。

(二)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和刚开学,本次“五.一”节不放假,正常 上课。

编辑:Mr先生 审核:Mr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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