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教育局“九抓”预防职务犯罪

2015-05-17 宣威市教育局点我马上听

宣威市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和《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等规定要求,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一中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宣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

抓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09年,与市检察院联合成立由检察院检察长为主任、教育局局长为副主任、检察院教育局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宣威市教育局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为进一步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专门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明确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任务和目标,明确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抓责任落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要求,与各党总支(支部)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书》,年终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各党总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今年3月,组织全市236名市直学校、中心学校校级领导班子签订了《廉洁自律公开承诺书》。认真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制,与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认真落实财务管理责任制,与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签订《财务管理责任书》。

抓教育培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加大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开展廉洁从政专题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严禁工作懈怠导致群众上访)等廉政规定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教育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二是以正反面案例教育为重点,加强廉政教育。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开展向王小苗等“陆良八老”、杨善洲、高德荣、陈家顺等先进典型学习的专题活动。多次邀请宣威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科长童鹏伟针对教育系统实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苏联亡党亡国二十年祭》、《四风之害》、《一个州长的疯狂》、《43条生命的拷问》、《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认真组织开展了杨跃国、李云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在每次的学期教育工作会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等专题工作会、中小学校长培训会、财务人员培训会、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上,市教育局纪委书记都结合教育舆情热点、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对参会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教育,不断夯实预防的思想基础,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加强校长任前廉政教育。继续坚持新任职校长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去年各班子成员分别对新任职的32名中心学校、初级中学正副校长开展了任前廉政教育。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培训。去年92日,与财政局联合举办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培训班,教育系统近160人(含校长、财务人员)参加培训,进行新的《中小学财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曲靖市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财务知识培训,同时加入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内容,有效提高了财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财经纪律意识。五是以师德师风和法制教育为重点,去年暑期培训校长、教师近8000人次。组织3700余名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分9(每期3天)开展以“修身律己,立德树人”为主题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今年暑期还将对其余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组织100名小学校长分2期(每期6天)开展法纪意识、管理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组织200名小学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分2期(每期7天)开展集中培训;组织2084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履职晋级培训;组织188名教师开展“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集中培训;组织1040名后勤管理人员开展食堂安全管理工作专题培训。六是务求实效专题培训教育管理队伍。经请示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市教育局于今年32643组织市教育局机关干部、中心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市直学校、初级中学分管领导、总务主任、完小校长、民办学校校(园)长、投资人等共1242人,分3期(每期3天)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教育管理、教师职业素养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等专题培训。经过系统、全面的专题培训,全市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步伐进一步加快,学校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抓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廉政氛围。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学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等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同社会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创建廉洁机关、廉洁学校,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廉洁自律意识。通过廉政文化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字画上墙、定期更新党务政务公开栏等措施,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和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向群众展示机关廉政决心,营造廉政氛围。

抓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和曲靖市委十项规定、宣威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作风制度规定和各级党委、纪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作风转变年”、“作风改进年”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管理规定》、《车辆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等工作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内部控制,近两年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大幅下降。成立作风整顿工作组,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考勤、办事效率、作风改进等情况进行督查,强化整改、严格问责。去年,在作风整顿工作中,对9名违反作风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教师做出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资格等问责处理。

抓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一是严格执行述廉报告制度。局党政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廉洁从政规定,按照《宣威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廉实施办法》要求,主动报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二是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学校干部任免、教师招聘、职称评定、人事调动、录取招生、学籍管理、体育考试、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大宗物品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始终坚持遵循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做到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程序进行决策。三是紧紧围绕安全管理、财务管理、食堂管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职称评定、基建工程、教学用书征订以及物资采购等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强化制度建设。连续制定出台了《宣威市学校安全工作督查制度等十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宣威市中小学食堂管理(暂行)办法》、《宣威市教育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个规范性制度文件。《宣威市教育经费“校财局管”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待文件下发后严格贯彻执行,并拟于今年6月初对全市中小学校长、财务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及财务管理知识培训。

抓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隐患问题。一是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各项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宣威市教育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排查局机关和市直学校内部存在的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岗位及重点工作的监督管理,抓实源头预防和治理,从机制上堵塞漏洞,切实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大交流任职力度,切实防止权力专断和滥用导致的职务犯罪行为。去年经过严格测评、考核、推荐、考察,调整充实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13名,初级中学校长、副校长19名,其中,4名中心学校校长为异地交流任职,1名中心学校校长为初级中学校长异地交流提拔任职,1名乡镇初级中学校长为市直初级中学副校长交流提拔任职。联合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转发〈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全面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抓好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的日常监督,加强对教育系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要害部门、敏感时期的专项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对外公布举报电话,针对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问题,局党政班子成员在督办过程中坚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去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共受理来信来访和各级转办件142件,全部办结。四是加强督查检查。建立“市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挂钩联系学校工作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两级挂钩联系组每月督查所挂钩的学校1次,市教育局每学期督查各中心学校1次),重点对学校安全、财务管理、项目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去年以来,围绕教育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查检查10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抓专项整治,净化教育教学环境。去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教育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阶段,围绕教育乱收费、乱摊派,违规挪用、占用、套用、挤占教育专项经费,各级各类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学校防震减灾问题,师德师风问题针重点抽查全市195所中小学、幼儿园,现场整改问题11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在重点整治阶段,针对自检自查及重点抽查中排查出的146项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意见、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在综合整治阶段,围绕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问题,学校安全和校园周边安全问题,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抽查了全市134所中小学、幼儿园,现场整改问题89个。

抓严肃惩治,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去年以来,市教育局协助市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件,分别给予3名校长、4名教师党纪政纪处分;市教育局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件,对考试违规、违反作风规定、工作失职及刑事犯罪等18名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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