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教育局部署做好义务教育证书发放工作

2015-05-17 宣威市教育局点我马上听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宣威市教育局并于进一步做好初三中考报名扫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人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近日,宣威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认真做好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要求,2015年曲靖市教育局未统一印制《云南省义务教育证书》,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发布的《云南省义务教育证书》样式自行订制,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成绩下发后,报经宣威市教育局审核、验印,再行颁发;各学校须在义务教育证书上填写清楚学生身份证号和学籍号,2015年不参加中考报名确认、考试的应届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不得颁发义务教育证书;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的,由学校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记P(补考合格)、D(不及格),可以作为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成绩,但不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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