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实行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制度

2015-12-01 教育局点我马上听

为表彰奖励在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争当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创佳绩、出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市教育质量和水品,促进全市教育事业迈上新的台阶,近日,宣威市制定下发《宣威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实施方案(试行)》,拟从全市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中评选出一定名额的优秀骨干教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评选工作每3年开展一次(3年为“一届”),每届评选10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4名,中等职业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3名,初级中学教师32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1名。

宣威市优秀骨干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由宣威市人民政府颁发荣誉证书,评选表彰所需奖励经费每届19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特殊津贴实行管理期制度,每届管理期三年。特殊津贴分年拨付,在职期间按每月500元计发,退休或被辞退之日起停发。特殊津贴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特殊津贴获得者根据自己的专业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及科研课题制定管理期内的工作目标及年度工作目标,每学年对业绩进行总结,由宣威市教育局每年组织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从次月起停发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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