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切实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工作

2015-09-30 市教育局点我马上听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关于对〈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党委系统信息工作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对外宣传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政府门户网信息考核方案的通知》、《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工作,广泛宣传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绩,营造良好的教育事业发展环境,近日,宣威市教育局研究出台《宣威市教育局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机关各股室,将责任落实与考核奖惩有机结合,切实形成了信息工作的最大合力。《办法》共分为考核对象、工作任务、主要新闻媒体、评分标准、考核办法与奖励等5个部分,明确了机关各股室信息报送的具体任务、方式和要求,明确了信息采用奖励的主要新闻媒体,明确了考核评分标准、具体考核流程和奖励标准。《办法》指出,信息采用后,严格按照中央、省、曲靖市、宣威市4个级别和调研信息、单条工作信息、简讯3个信息类别,分级分类评分和计奖;同时,根据年度报送信息采用情况,将评选出先进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进行表彰奖励。《办法》要求,各股室于每年1月10日-15日安排专人将本股室人员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信息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后,连同信息采用相关依据一并报局办公室,经局办公室登记核实、统计汇总后,通报采用情况,并严格进行考核、兑现奖励;各股室达到相应考核分数后,按照超出分数进行测算奖励,未完成报送任务的股室不予奖励;信息按篇(条)实行奖励,奖金直接兑现给撰稿人;每篇(条)信息只奖励一次,一稿多用的信息,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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